欢迎访问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!

录取查询

录取查询
首页 >> 录取查询 >> 正文
东营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(含退役军人类)拟录取结果公示
作者:发布日期:2023-04-03点击数:

东营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(含退役军人类)拟录取结果公示

根据山东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(专科)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按照《东营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(专科)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》规定,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,现将单独招生(含退役军人类)拟录取结果(查询方式)予以公示。

公示时间为三天(4月3日-6日上午11:00)。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反映。问题反馈电话:0546-6876888/0546-6883181(时间:8:30-11:20,14:30-17:00)。公示结束后,学校按要求向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拟录取名单,办理正式录取手续。

依据国家教育部、山东省教育厅规定,已被我校单独招生、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,与普通高校春季、夏季高考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。考生录取后,一律不再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、夏季统考及录取。此次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。

未被录取的考生请尽快调整心态,全力准备高考,仍然可以根据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成绩再次填报我院统招志愿。

2023年学院单独招生(含退役军人类)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:



    备注∶各专业类别最低资格线为130分,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、单科(文化素质、技能)为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。考生可能有分数达到专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,但因不是第一志愿填报该专业而没有被录取。

     拟录取结果公示(查询方式):

     考生可于2023年4月3日12:00后通过“东营科技职业学院”微信小程序“预录取查询”窗口详细查询个人拟录取信息。

上一条:东营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、综合评价招生最低录取资格线公示
下一条:东营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拟录取结果公示